关于我国农贸市场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新农贸策划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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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0日20:53:36 评论 1,184

关于我国农贸市场发展的调查与思考关于我国农贸市场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农贸市场是联系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要平台,是政府实施“菜篮子工程”、“米袋子工程”、“放心肉工程”的重要载体,是具有公用性、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

 

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公益性,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

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发展,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农贸市场体系,既是深入推动“四城同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城市转型的重要支撑。

一、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的历程及现状

(一)从发展的历程来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政府主导、工商主办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市委、市政府根据黄石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要求,在对“沿街叫卖”、“提篮小卖”的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点由工商部门出资,在城市人口密集地段,利用马路建设了一批开放式顶棚式市场,其主要特征是有固定的交易场所,有简单的交易摊位,有一定的服务设施。

二是政府引导、社会兴办阶段。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各级政府大力引导支持社会办市场,兴起了联办市场、企业办市场、开发商及个人办市场之风,市场建设管理步入多元化时代。

三是专管专办、管办分离阶段。2001年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工商部门不再直接办市场,原代表工商部门管理市场的市场发展管理中心从工商部门分离,移交到地方政府。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招商引资的深入,引进和培育了一批大型连锁超市和卖场,“农改超市场”、“农加超市场”等新业态逐步出现,农贸市场业态得到较大提升,为适应新形势起到了引领作用。

(二)从投资的来源来看,主要是“三个主体”。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共有36家,市场固定资产总额2.1亿元,基本由政府、企业和社会投资三部分组成。一是政府投资部分。共有4家,资产总额0.21亿元,均由工商部门管办分离时移交过来,由市商务局下属的市场开发管理中心管理。二是企业投资部分。共有??19家,资产总额1.42亿元,主要包括联海集团、十五冶、美尔雅等企业兴办的市场。三是社会投资部分。共有13家,资产总额0.45亿元,主要是房产开发商和私人老板投资。

(三)从农贸的业态来看,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传统农贸市场。主要以零售菜、肉、禽蛋、鱼、粮、米、油等为主,配套设施较为落后,服务方式单一,这样的市场大约有32家。二是专业农贸市场。主要以农副产品专业批发为主,市场特色明显,经营品种集中。三是新型农贸市场。主要包括生鲜食品超市、“农改超”、“农加超”市场,以及仓储、配送、物流等业态,目前这样的市场或企业全市还没有。

(四)从发挥的作用来看,体现为“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了民生改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是市民采购蔬菜、米面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主渠道,较好地发挥了“菜篮子”作用。同时,从事农贸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运输、仓储、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队伍庞大,也解决了一大批人员的就业问题。二是促进了城市功能完善。通过加大建设、优化布局,尤其是通过这些年持续推进“四城同创”工作,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全市商贸业态得到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对于提升城市品味、加快大城市建设、服务城市转型跨越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促进了经济发展。据统计,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年成交额近21.5亿元,年创造各类税收达0.17亿元,是财政收入一个稳定的增长点。

二、我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近些年来,虽然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较快,特别是结合“四城同创”活动,一批农贸市场得到改造提升,但客观地讲,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在规划、建设、管理和组织等环节都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它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卫”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用长期的思想和思路,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市场组织推进层面主导乏力,政府在市场建设改造中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政府直接投资市场所占比重偏低,从数量来讲只占到十分之一,从份额来讲只占到10.26%,公益性、民生性不明显,农贸市场消失速度加快,一些农贸市场自然消失,或因旧城改造布点取消,近几年城区每年都消失3家以上。

(二)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虽然工商、城管、卫生、质监、环保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商务部门是市场建设的主管部门,但市场的改造提升却是市“四城同创”办在负责;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企业和个人开办的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另外,市场管理资源整合不够,一方面全市农贸市场缺乏统一、有效、专业的管理,另一方面市商务局下属的市场发展管理中心近100号人,却只能直管市里的6家国有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人多事少,“有手没得蛋剥”。

(三)市场规划统筹不强。一是规划没有做到全覆盖。从城区总体规划来看,还存在诸多盲点,很多新城区和新小区没有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慢的问题。我市的商业网点规划是2007年编制的,随着大城市发展步伐加快,城市新区农贸市场规划基本是空白。如团城山地区、黄金山新区,这个问题就比较明显。二是现有规划的市场布局不合理。农贸市场基本分布在中心城区,边远城区、新区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三是规划执行不严。由于缺乏刚性约束,部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的区域往往被改做商业铺面、超市等其他用途。

(四)市场建设标准不高。一是规模较小。城区农贸市场总面积75168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的25家,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市场2家,1万平方米以上的超大市场没有,大多市场是大棚结构、石棉瓦屋面、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建设标准过低。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不优,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业态水平低。缺乏大型农批市场。

 

三、推进我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黄石实际,个人对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城同创”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民生为目标,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奋力推进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上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大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

“民生公益性”,就是树立“农贸市场建设是公益事业、民生工程”的理念,将农贸市场纳入城市具有公益性质的设施建设范畴,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纳入满意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四个纳入”的相关要求,将农贸市场作为具有公益性质、非营利性的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着力打造“8分钟生活圈”

?“政府主导性”,就是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突出政府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通过综合采取土地入股、产权回购、产权回收、联合开办等多种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格局。

“规划统筹性”,就是按照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要求,修改完善全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和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科学合理描绘农贸市场建设“路线图”。

“建设规范性”,按照“标准化、便利化、安全化”的要求,研究出台农贸市场的政策支持、管理办法,形成“多位一体”的制度体系,确保农贸市场发展全程“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这样一个总的思路和原则,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为依托、以片区级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级农贸市场为主体、以普通超市生鲜柜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

“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

“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

“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3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作他用,采取由市商务局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每年改造10个以上专业农贸市场,力争3—5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

二是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财政支出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农贸市场产权回购、回租,新建、改造农贸市场补贴;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不参与分红,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管理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等问题,坚持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出台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明确各管理单位职责,确保农贸市场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综合管理。比照“大城管”模式,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商务、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

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

二是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商务局市场发展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小区农贸市场或“超市型”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

三是维护秩序。商务部门应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工商部门应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几点建议:

1、建议市政府修订城区农贸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建议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规划局、各城区政府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并制定出台《黄石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

2、建议市政府出台鼓励支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意见。根据国家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政策及外地做法,建议我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验收。同时,根据宜昌市政府设立农贸市场改造专项资金5000万元、黄冈800万元的标准,建议市政府设立每年不低于800万元的城区农贸市场改造专项资金,并免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3、建议市政府出台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主要从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分工、规划要求、建设规范、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界定,确保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责任明确,有法可依。

4、建议加大农贸市场及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力度。近年来,国家对农贸市场建设越来越重视,2009年财政部、商务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文件,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进行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

今年4月份,财政部、商务部又下发了《关于2012年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办[2012]59号文件,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产地集中配送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和零售终端,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交易厅棚、设立标准化农产品销售专区,支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这些项目财政部扶持资金可占到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开展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资金不低于总扶持资金的50%。

这些文件“含金量”非常之高,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商务、发改、财政组成的工作专班,深入研判国家关于支持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的政策,精心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积极组织对上申报,确保我市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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