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和《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乡镇农贸市场建设,现将《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验收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和督促市场业主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原《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行)和验收办法》(渝商委发〔2010〕82号)作废。
重庆市商务委会员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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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文转载旨在分享与学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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